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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通用名称不得含有这些内容
2024.04.26

《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》是一套为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制定的标准和准则,以确保名称的统一性和准确性。以下是对上述条款的解释:


1.医疗器械通用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:

型号、规格:确保不会因型号或规格的差异而导致混淆。

图形、符号等标志: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的非文字性标识。

人名、企业名称、注册商标等:防止特定品牌或公司的名字影响通用名称的中立性。

绝对化、排他性的词语:如“最佳”、“唯一”等,这些词语可能会误导消费者。

说明有效率、治愈率的用语:避免对产品效果的过度宣传。

未经科学证明的概念性名称:确保所有名称都基于事实和证据。

夸大适用范围或具有误导性的内容:避免误导消费者。

“美容”、“保健”等宣传性词语:确保名称的专业性,避免与广告混淆。

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: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。


2.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的组成结构:


核心词:是对医疗器械的主要功能或特性的概括描述。


特征词:可以描述医疗器械的使用部位、结构特点、技术特点或材料组成等特定属性。


这种命名规则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器械的名称既准确又具有统一性,从而帮助医疗工作者、患者和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区分各种医疗器械。


关键词:医疗器械检测校准医学计量校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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